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落实中宣部、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
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则。社会实践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锻炼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使学生投身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从而服务于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可以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对于加深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坚定在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和送文化艺术下乡等实践活动,也可以根据学生自身的爱好、特长、选择与自己所学专业关系密切的活动实践方式,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把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全过程;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健康发展;坚持整合资源,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校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校园环境。
三、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军政训练
认真组织军政训练。要把军政训练作为必修课,纳入学院整体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使大学生在军政训练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作风。
(二)实践教学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把实践教学作为专业理论课和政治理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实践教学的要求落实到学院每一个系部,每一门课程和每一位教师,体现在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的岗位职责中,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社会调查
组织大学生假期根据专业特点和自己的爱好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成果。学院团委、各系团总支要对大学生社会调查的选题、调查途径进行指导,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现象,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每人在校期间至少要开展一次社会实践调查,并写出一篇社会调查报告。
(四)社会服务
大力倡导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引导大学生运用新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培养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倡导全院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志愿者协会,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五)勤工助学
执行学院相关规定,努力为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创造条件,鼓励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加强大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大学生参加非法活动。
(六)爱国主义教育
组织大学生到革命纪念地、改革开放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学习参观,了解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和成就,增强大学生对党的感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热爱,激发他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要充分发挥我院周边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作用,组织学生就近参观学习。
(七)假期社会实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不断拓展社会服务的新领域、新形式,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热情,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服务意识。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多种形式的投入保障机制。教学实践、专业实习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参加专业实习、军政训练正常有序开展
(二)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与教师社会实践结合起来,组织团干部和广大教师参与指导社会实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都要参加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给予一定报酬奖励,调动干部、教师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三)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要积极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等联系,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从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大学生锻炼成长的需求出发,建立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基地,各系团总支要有固定的实践基地,长期坚持,使学生受锻炼,实践基地见效益。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要分管领导牵头的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宣传部、教务科与研处及各系领导组成,统筹安排全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师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安全。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深入宣传报道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定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相关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为大学生社会实践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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