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作者: 时间:2015-07-08 点击数:

凡参加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以下程序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办理时间:领取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限内。

二、办理地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为: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到居住证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在校生到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所需提供的资料:

1、领取人有工作单位,应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表一式三份(可从“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

(5)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6)二代身份证原件;

(7)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领取人没有工作单位,应向户籍(暂住证)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表一式三份(可从“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

(5)外省、市人员持有的本区、市居住证;

(6)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3、在校学生应向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表一式三份(可从“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

(5)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如需他人代办的,应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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