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社会服务平台章程

作者: 时间:2021-09-01 点击数:

“三位一体”社会服务平台章程


第一条总则

为提升财会金融系教师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社会服务能力,进而提高学生财会专业技能、为社会培养合格财会专业人才,满足经济发展对财会人才的需求,创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位一体”平台。为了保证平台有序、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平台名称、组成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财会金融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位一体”平台,含财会金融研究中心、海诺诚会计工厂、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地址为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主校区,即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第三条 平台管理机构

组建平台理事会作为最高管理机构,理事会由财会金融系主任、副主任、研究中心负责人、会计工厂负责人、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平台运营、人员安排、利益调节、费用分摊、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理事会下设研究中心、会计工厂、工作室3个小组,具体负责处理3个组织的事务。以上所有机构人员都是兼职,平台不单独发放工资。

第四条 业务范围

1. 教学服务

平台为财会金融系专业教学提供专兼职师资培训、教学技能提升、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比赛、教学创新等服务。

2. 科研服务

平台为财会金融系提供课题申报、国培等项目申报、横向课题研究、教学改革研究等服务。

3. 社会服务

平台为企业提供招聘信息发布、毕业生校内招聘、技术开发、专题培训等服务。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 平台各使用学校教室、机房、会议室等资源。

2. 平台可以安排教师、学生参与相关研究、相关活动及相关业务,应适当发放补贴。

3. 平台禁止向学生乱收费,学校禁止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4. 平台要保障参加校企合作的教师、学生的安全、健康、提升技能等权利。学校要保障企业合理利用学校资源、合理获利、适当宣传等权利。

第六条 终止与解散

1.如遇财会金融系合并或分立,平台将做适当调整或终止。

2.如遇财会金融研究中心、海诺诚会计工厂、技能大师工作室取消或调整,平台将做适当通知或终止。

3.如遇其他必须终止或解散事项,交由理事会决定。

4.平台终止或解散由平台理事会决定。

5.本章程解释权归平台理事会。



北校区: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编:266100 南校区:青岛市江西路62号  邮编:266071联系电话:0532-55761093 传真:0532-55761093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308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