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专家组会议召开

作者: 时间:2015-06-09 点击数:

6月5日,《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专家组会议在团省委机关召开。会议对《预防条例》起草框架做了说明,就下一步工作推进做了安排。团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副组长任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海涛在讲话中指出我省是青少年人口大省,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基数大,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等特点突出,新形势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严峻,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在预防未成人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预防工作的实践成果需要以法制的形式固化下来,亟需一部可操作性的法规来规制,特别是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将加快制定《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议案列为大会一号议案,这为《条例》的出台提供了良好契机,预防条例立法时机成熟,势在必行。

任海涛强调,一要把握时间节点,加快立法进度,全身心的投入到立法工作中;二要注重方法原则,既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又要坚持博采众长、取长补短,充分借鉴国外和兄弟省市有益经验,切实增强地方立法实效性;三要把握好立法工作中的突出关键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力求经得起群众、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未管所和山东大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省律协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北校区: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编:266100 南校区:青岛市江西路62号  邮编:266071联系电话:0532-55761093 传真:0532-55761093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30896号